龍山區教育局關于城區學校學區內生源認定辦法
為了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,嚴格就地就近按學區入學,有效控制城區中心幾所小學辦學規模,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,特制定本生源認定辦法。
一、各小學學區內生源認定均為人在戶在、隨父母居住、不動產權證(房照)和戶籍齊全,并于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居民子女。
二、凡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動產權證上學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:一是父母、孩子與老人在一起居住。二是孩子出生后的戶口一直都與老人在同一戶籍上,且從未遷動過。
三、孩子父母有學區房的前提下,外省市戶口和農村戶口可以不遷移到不動產權證所在地。
四、進城務工人員、學區內的長期租房戶、戶籍空掛戶的子女均為學區外生源,由區教育局按學校辦學規模和學位空缺情況統一安排入學。
五、房屋共同所有的,占比51%以上者有認定資格。
六、不動產權證、房產預告登記證及戶籍的認定期限截止為2019年6月30日。
七、在生源認定的過程中,如出現虛假現象,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
舉報電話:3166151
龍山區教育局
2019年5月10日